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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18-04-26 13:21:26
一、实施时间
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12月20日
二、实施范围
1.东塘街道芙蓉南路片区(含新雨社区)、七里庙社区、牛婆塘社区;
2.侯家塘街道枫树岸片区(含水院社区);
3.左家塘街道红花坡社区、左家塘社区;
4.砂子塘街道砂子塘社区、桔园社区(二期);
5.雨花亭街道新星社区;
6.井湾子街道三湘社区;
7.高桥街道鑫华社区;
8.圭塘街道劳动东路社区、大塘社区;
9.洞井街道歇马亭社区;
10.同升街道景环社区;
11.跳马镇金屏社区。
三、实施内容
对部分楼栋立面进行整治;对部分临街商户招牌进行统一规范;对排水管网堵点进行改造;对社区道路进行提质改造,适当增加停车位,改善社区交通循环;对社区绿化进行提质;对社区内通信线路进行整理;完善社区基础设施等。
四、实施要求
列入本次提质改造范围内的单位和广大居民群众要积极支持、主动配合城区环境综合提质改造工程的实施。改造范围内违法建(构)筑物及违章广告招牌等应在期限内自行拆除,逾期未拆除或拆除不到位的,将依法强制拆除;任何单位和个人阻扰、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依法处理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特此通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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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4月26日